大事紀要
Chronicle
我駐美大使館致外交部代電請設置展覽箱10 套,包括文物、書畫、服飾、器皿及新聞照片等交由該館運用,與教育部擬設置「文化箱」之構想相合,為「中華文物箱」計畫由來。
教育部責成本館就設置文化箱一事,研擬具體可行辦法報核,暫設20 箱交該部駐美、加、比等文化參事處運用。
教育部召開「研討設置第一批中華文物箱座談會」,邀集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國際文教處及本館等單位,研擬經費及相關事項。
教育部函請本館寄我駐外單位秘魯大使館及其他海外各地亟需中華文物箱展示,以響應國內「中華文化復興」政策。
本館奉命籌辦第一批中華文物箱10 箱製備完成,並舉行第一次展品成果預展,特邀外交部、教育部、僑務委員會等相關單位,蒞臨指導。
第一批中華文物箱10 箱啟運,教育部令我駐美國與駐比利時大使館文化參事處分別提領8 箱及2 箱。
本館召開籌備第二批中華文物箱第一次籌製會議,依相關單位對第二批文物箱樣品檢視意見提出處理報告表。
本館向教育部檢據報銷請領第二批中華文物箱39 箱經費,總計新臺幣50 萬元。
本館召開第二批中華文物箱第二次籌製會議,就展品內容之裝箱、目錄、說明、經費提出討論,決議增加舞蹈服裝、美法西文翻譯及分箱。
本館召開第二批中華文物箱第三次籌製會議,就樣品改進展示,由各機構代表分別勘驗。
本館陳教育部第二批文物箱已完成待運,邀中央第三組、僑務委員會、外交部暨鈞部國際文教處等機構派員親驗展品。
財政部關務署函准本館籌製完成之第二批中華文物箱13組,分別運往我駐外使領館,包括美國、日本、西班牙、比利時等12 處。
教育部召開中華文物箱檢討會議,邀有關單位檢討海外展出效果。
教育部召開商討製作第三批中華文物箱事宜,認為有繼續製作的必要,並增設專題文物箱。
教育部匯集有關單位需求,決定訂製第三批中華文物箱100 組,計需新臺幣1,462 萬元,函請行政院准予專案核撥。
行政院函覆教育部要求按照「商討中華文物箱製作事宜會議紀錄」擬定第三批籌製計畫,並依預算執行辦法檢附申請第二預備金之相關資料。
行政院函覆教育部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一事應予緩議,教育部函本館應就64年度增列之300萬元統籌辦理。
教育部轉知各有關單位提出文物箱汰舊換新項目列表。
本館完成第三批中華文物箱汰舊換新工作。
本館奉教育部籌辦第三批中華文物箱展品內容汰舊換新工作,所有歷史文物美術品類及一般展品類之樣本均精選完成。
汰舊換新第三批中華文物箱製作完成,本館邀集各有關單位親臨詳鑑。
教育部召開第三批中華文物箱分配會議。
僑委會轉知海外僑校,經洽有關單位據告中華文物箱因製作數量不多, 無法分配運用。
教育部函請受配單位妥善運用第三批中華文物箱,並列入財產移交,加強公物保管責任。
教育部委託本館代製分運美國之中華文物箱3 組,就展品內容精心改進製作完成並舉辦預展。
菲律賓馬尼拉岷倫洛(Binondo)中山街自由大廈舉行中華文物展,場面盛大。
行政院准撥教育部訂製第四批中華文物箱40 套,所需經費新臺幣1000萬元,本館到部洽領並展開籌製作業。
本館擬具中華文物箱管理意見,供駐外單位使用,並召開第四批中華文物箱籌辦會議。
第四批中華文物箱擬分配海外單位名單共33 個單位,包含美、英、法、巴拿馬、哥倫比亞、梵蒂岡、日、泰、菲、澳、南非等國。
僑委會轉知教育部有關馬來西亞怡保培南中學陳董事長孟利函請提供該校中華文物箱以供長期展覽。
本館寄存美國西雅圖辦事處運用之中華文物箱有15 件失竊,向當地報警追查。
教育部邀集行政院新聞局、僑委會、中央海外工作會及外交部至本館商討第四批文物箱分配事宜,由教育部國際文教處鮑處長幼玉主持。
本館奉教育部核定特製作第四批中華文物箱,每組124種,分裝8 箱,運至盧森堡孫中山中心等17 個單位,供該地區長期巡展。
教育部函轉受配文物箱單位妥善運用箱內各類複製品,其中現代名家國畫15 幅尤具價值,請列入財產管理及專案移交,勿以禮品轉送。
本館召開第四批中華文物箱分配會議。
教育部函請外交部再徵詢該部駐外單位關於中華文物箱需求反應,俾利決定製作第五批文物箱。
行政院新聞局檢送初步彙整駐外單位,有關中華文物箱需求及建議事項。
瓜地馬拉等15 屆全國民俗華會及ALTA VERAPAZ 省商展會,於瓜國北部文化大城戈班市(Coban)舉辦中華文物展。
本館向教育部陳報歷年承辦中華文物箱概況及各方反映意見表。
教育部請本館研製中華文物箱第五批之內容暨概估預算。
本館開始籌製第五批中華文物箱。
教育部函請本館概估研製中華文物箱第五批77 套所需預算送部供參。
教育部委託本館製作第五批中華文物箱,本館陳請核撥所需經費新臺幣4,004 萬元。
本館陳報教育部歷年來承辦中華文物箱概況,及在海外運用與陸續需要情形暨反映意見。
本館配合政府推行國內「文化下鄉」之文化政策,推出文物箱巡展車到各縣市文化中心展出,至此停止輸出海外。